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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和宰相,大眼瞪小眼?
时间:2019-1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皇帝和宰相,大眼瞪小眼?

  /胡星

 

在中国古代,皇帝和宰相是国家中央行政中非常重要的一对关系,几千年的古代史,是中央集权日趋得到强化,地方权力慢慢被削弱的历史,也是皇权逐渐加强,相权逐渐没落的历史。毫无疑问,在古代国家政治生活中,皇帝和宰相是一对及其重要的关系,深刻地影响着国家的兴衰和历史的变迁。

皇帝和宰相的关系,简单说就是皇室和政府的关系。从秦汉以后,封建制度早已推翻。只有皇室一家是世袭的,除却皇帝可以把皇位传给他儿子以外,政府里便没有第二个职位、第二个家庭,可以世袭。皇帝是国家的唯一领袖,而实际政权则不在皇室而在政府。代表政府的是宰相。皇帝是国家的元首,象征国家之统一;宰相是政府的领袖,负政治上一切实际的责任。

在汉朝,当时皇帝宰相,各有一个“秘书处”,而两边的组织,大小不同。汉代皇帝有六尚,尚就是掌管的意思。六尚是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与尚书。五尚都只管皇帝私人的衣服饮食起居。只尚书是管文书的,这就是皇宫里的“秘书”了。汉代开始的尚书,其职权地位本不高,最先只是六尚之一,这是皇帝的秘书处。若说到宰相的秘书处呢?共有十三个部门,即是当时所谓的十三曹,一个曹等于现在一个司。我们且列举此十三曹的名称,便可看出当时宰相秘书处组织之庞大,与其职权之广泛。一西曹,主府史署用。二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并包军吏在内。二千石是当时最大的官,以年俸有两千石谷得名。可见朝廷一切官吏任免升降,都要经宰相的秘书处。三户曹,主祭祀农桑。四奏曹,管理政府一切章奏,略如唐代的枢密院,明代的通政司。五词曹,主词讼,此属法律民事部分。六法曹,掌邮驿科程,这像现在的交通部,科程是指一切交通方面之时限及量限等。七尉曹,主卒曹转运,是管运输的,略如清代之有漕运总督。八贼曹,管盗贼。九决曹,主罪法。此两曹所管属于法律之刑事方面。十兵曹,管兵役。十一金曹,管货币盐铁。十二仓曹,管仓谷。十三黄阁,主簿录众事,这是宰相府秘书处的总务主任。这十三个机关,合成一个宰相直辖的办公厅。我们只根据这十三曹名称,便可想见当时政务都要汇集到宰相,而并不归属于皇帝。可见汉代一切实际事权,照法理,该在相府,不在皇室,宰相才是政府的真领袖。

虽然皇帝和宰相各有职权,各司其职,不过事无绝对,古代人总不肯将制度规定死,总要留有余地,并不像现代的西方国家,皇帝私人,无论怎样好,宪法上规定它不能过问首相的事,中国制度总要随着人事有所变化。比如碰上像汉武帝刘彻这种能干有雄心的皇帝,矜才使气,好大喜功,常常要侵夺宰相的相权。武帝雄才大略,宰相便退处无权。外朝九卿,直接向内廷听受指令。以前皇室也得由宰相管,但汉武帝连宰相的事都由他管了。再比如东汉光武帝,则索性把政权全操在自己手里,三公只是名位崇高而已,实权则在尚书。换句话讲,则是由皇帝来总其成。所以后代中国人批评光武帝有事无政,汉光武自身是一好皇帝,然而只是人事好,没有立下好制度。因此皇帝好,事情也做得好。皇帝坏了,而政治上并不曾有管束皇帝的制度,这是东汉政治制度上的一个大问题。也是将来中国政治制度史上一个大问题。

就王室论,皇位世袭法,永远无何大变动,只是朝代的更换,刘家换了李家,此等事情并不重要。但就政府来说,其间变化则很大。政府中最重要者为“相权”,因于相权的变动,一切制度也自随之变动。唐代政府和汉代之不同,若以现在话来说,汉宰相是采用领袖制的,而唐代宰相则采用委员制。换言之,汉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国行政大权,而唐代则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由许多人来共同负责,凡事经各部门之会议而决定。汉朝只有一个宰相,但遇政府有大政事,亦常有大会议,这是皇帝宰相和其他廷臣的会议。唐代则把相权划分成几个机关,这几个机关便须常开会议,来决定政府一切最高政令。汉代宰相下有副宰相,御史大夫,我们也可说,宰相掌握的是行政权,御史大夫掌握的是监察权。唐代宰相共有三个衙门,当时称为三省:一中书省,二门下省,三尚书省。此三省职权会合,才等于一个汉朝的宰相,而监察权还并不在内。

到了宋代,相权,较唐代低落得多。宋代也有三省,实际上只有中书省在皇宫里,门下尚书两省都移在皇宫外面了,故只有中书省单独取旨,称政事堂。又和枢密院同称两府。枢密院是管军事的,本是晚唐五代传下的一个新机构,宋人不能纠正,把它沿袭下来,成为一重要官职。中书则为丞相,地位独重。门下尚书两省长官不再预闻政府之最高命令。

在财政上,唐代自安史乱后,往往因财政困难,而甚至有宰相自兼司职的。宋代又因其弊而不能革,却变成政府财权专落在司的手里。所谓三司——第一是户部司,第二是盐铁司,第三是度支司,度支即是管经济出纳的,三司地位提高独立掌握全国财政,非宰相来亲掌财政大权了,这是极不合理的。王安石为神宗相时,想要变法推行新政,第一措施便是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把户部、盐铁、度支三个衙门,统一到三司条例司。这一措施,王安石是想把财政大权重新掌握到宰相手里,正如唐代之由宰相来兼领司职。司马光对此极表反对,他说,财政该由三司管,三司失职,可以换人,不该让两府侵其事。这里却见到两者对当时制度上之一种歧见,王安石之意,是想把财政大权仍隶属于宰相,这属制度问题,非人事问题,与当时三司长官之称职不称职毫不相干。

再次说到用人:向来政府用人,本该隶属宰相职权之下,宋代却又另设一个考课院。考课就等于铨叙,后来改名审官院。又把审官院分东西两院,东院主文选,西院主武选。又别置三班院,来铨衡一辈内廷供奉及殿直官。如此则用人之权,全不在宰相。

在朝仪上,唐代群臣朝见,宰相得有座位,并赐茶。古所谓“三公坐而论道”,唐制还是如此。迨到宋代,宰相上朝,也一同站着不坐。其次讲到皇帝诏书,此乃政府最高命令。在唐代归宰相中书省拟定,此种拟稿叫做熟拟,亦称熟状拟定。熟状拟定是详拟定稿的意思。中书熟拟送呈皇帝,皇帝只亲揽了在纸尾批几句,用皇帝御印可其奏,此谓之印画。经此手续后,便可降出奉行。此项手续,其实是宰相出旨,只求皇帝表示同意就算。

那时相权虽低,我们仍该根据历史事实,不能单凭自己想象,骂中国传统政治全是帝王专制与独裁。而且宋王室家训相传,要尽量优待士人,不许开诛戮朝官之戒。而北宋诸帝,也比较无暴虐,无专擅。宋朝军队虽战力不行,但是重视文治,文治方面经历五代十国这么乱的时期仍能复兴,对中华文化的传承有卓越贡献,皇帝也多有才情,其中宋徽宗书画诗文都有很高造诣,尤其以“瘦金体”书法独步天下。

倘使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专制的,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裁,这一说法,用来讲明清两代是确切的。

到了明太祖洪武十三年,据正史记载,因宰相胡维庸造反,明太祖受了这个教训,从此就废止宰相,不再设立。还留下遗言他的子孙也永远不准再立宰相。至此,皇帝这个“大眼”终于把宰相这个“小眼”给瞪没了,宰相这一存在上千年的官职正式废止。所以明代政府是没有宰相的,清代也没有。所以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到明代有一大改变,即是宰相之废止。

明代以前,中国过去的政治,不能说皇权相权绝不分别,一切全由皇帝专制。我们纵要说它是专制,也不能不认为还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开明的专制。它也自有制度,自有法律,并不全由皇帝一人的意志来决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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