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春节,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前往南明区二戈寨片区的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走访摸排。
两级院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店是否具备经营资质、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是否张贴严禁烟火等警示标志、经营场所内是否配备有效灭火装置、烟花爆竹存储、经营是否符合规范等情况进行了排查。
针对走访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两级院向零售经营者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同时,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向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协同行政主管机关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行业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下一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要求,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充分发挥一体化履职优势,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合法、诚信经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