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是维护检察监督办案权威的源头性措施,是检察人员依法公正办案的“护身符”。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2023年办结的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虚假诉讼等35个案件开展“回头看”,通过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倒查有无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
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提前谋划,精心制定评查方案,明确了专项评查活动的目标任务、评查范围、评查内容及方法,挑选了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担任评查员,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此次专项评查活动进行同步监督。
(人民监督员邓永莉、石建惠使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评查案件)
3月27日,在评查员完成初评后,人民监督员邓永莉、石建惠随机抽选了6个案件,通过查看电子卷宗、调阅检察内卷、查看办案系统、询问承办人等方式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复评。经过为期一天的评查,所有案件的证据采信均符合法律规定,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正确,办案程序合法,未发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线索,均被评为合格案件。
评查结束后,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辜兰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该院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为抓手,通过案件倒查、比对核查、公开通报、以案示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走深做实。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党中央着眼于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的重大部署。南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希望今后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滋生司法腐败的案件,持续加强案件检查、评查,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动真碰硬,严肃追责问责,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增添助力。”人民监督员邓永莉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