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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 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4-0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

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2023年第四季度,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件。其中,院领导(含专委)填报5件,部门负责人填报3件,干警填报10件,各占三分之一。

从记录报告内容来看,16件涉及司法办案,占比88.89%,其中,了解案事件进展11件、反映检察履职情况3件、依法监督1件、检察机关人员过问1件;另有2件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占比11.11%

从被记录人所属单位类别来看,非检察机关的有16人,检察机关的有2人,分别占比88.89%11.11%

下一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分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经常上紧责任“发条”;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通过常态化学习教育,提醒检察人员填报时实事求是、应填尽填;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利用“重点人员分析”监督模块对“三个规定”填报中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开展常态化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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